养老金三支柱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,养老金融需增强普惠性

日期:2023-01-04 来源:

  截至今年9月,企业年金的覆盖人员仅相当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7%。养老金三支柱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。加强养老财富积累的同时,也要不断拓展整体保障的覆盖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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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何让更多居民参与养老金三支柱?

  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升

  2021年末,全国设立年金的企业仅占全国企业的0.24%,参保人数仅占全国职工人数的6%。

  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、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前理事长戴相龙认为,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中,投保企业数量和职工数量,占全国企业单位和职工总数比例过低。主要原因是企业年金制度由企业和个人自愿建立,可研究把企业年金制度从自愿改为按规定比例和自愿缴费同时执行。

  今年4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》。11月,人社部等五部门公布了《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》。个人养老金业务试点正式开展。

 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谭中和介绍了一组数据,在我国目前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,第一支柱资产占71%,不仅单位和个人承担着较高的费率,国家也承担着很大的责任。今年上半年,全国2.76万亿元的第二支柱中有近2万亿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的职业年金。个人养老金刚刚开展一个多月,大概1000多万户进行了开户。“使每个人养老财富得到积累是共同富裕很重要的部分。”谭中和说。

 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王宏鹤表示,养老金融创新还要注重增强普惠性,农村居民、个体户、灵活就业人员往往养老保障不足,开展养老金积累的手段比较有限。

  普惠发展有新招

  让养老保险更普惠,尤其是面向灵活就业人员,与会嘉宾认为,第二、三支柱具有较大的进步空间。

 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提出,将灵活就业劳动者纳入养老保险体系,从长远考虑,第一支柱的替代率可能要加速降低;第二支柱在考虑自动加入的时候,还要了解中小微企业的需求;对第三支柱来说,相对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应该用差异性的政策引导他们加入。

  对于第二支柱,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、人社部基金监督局原局长唐霁松认为,可以通过简易年金计划,完善加入机制来提高企业年金的覆盖率。

  “第三支柱要变成一个基础性、普惠性、兜底性的制度安排,当务之急是不应该设任何门槛。”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朱俊生表示,我国当前存在大量灵活就业人员,个人养老金业务要拓宽参加范围。目前个人养老金业务仍有一定门槛,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才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。

  在商业养老保险方面,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涛认为,要采取丰富的政策激励手段,使产品销售和内部计算向降低成本、普惠大众的方向发展。“商业养老保险,特别是第三支柱本身就是应该是普惠型的,真正的养老人群恰恰是新市民、灵活就业人群,长期来看,这一部分人的养老需求会十分迫切。”黄涛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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